一、对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1、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是结果犯,同时具备下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1)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2)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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