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在哺乳期能不能提出离婚
1、妇女在哺乳期能提出离婚。女方哺乳期内可以和男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和男方诉讼离婚,但是男方在分娩后一年内不得向女方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分娩后一年内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哺乳期离婚的子女怎么抚养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医学上认为一周岁以内的婴儿处于哺乳期。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