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后,公证书是永久有效的,但有证据推翻该项公证除外。如果是房屋买卖委托书的有效期,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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