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原因未直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全工作要立足防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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