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募集股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股份,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并且处以罚款;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能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未经法定的主管机构、部门核准或者批准募集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罚款;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