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其它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近期《职工工资发放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机构的存档证明,到养老保险科办理登记手续。
新参保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资料,到桥东区地税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并到商业银行长征街支行开缴费账户。
(二)企业申报养老保险程序
企业需按月申报养老保险,并按以下要求到养老保险科办理手续。
1、职工有增减变动时,需填写《建立表》、《恢复表》、《中断表》,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移单等相关资料;
2、职工缴费工作变动时,要填写《职工缴费工资表》;
3、企业填写《月申报表》,业务员核定盖章,由企业持《申报表》到桥东区地税局缴费。
(三)企业退休待遇审批程序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企业携带拟定退休人员档案、《养老保险手册》(退休职工本人在《养老保险手册》上逐年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劳动局认定、审核后领取《退休审批表》,再到区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一、个体人员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需持由存档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首次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件,到养老保险科申办缴费手续,持养老保险科开具的“个人缴费基本养老保险通知单”一式二份,经缴费人员核对其项目确认无误后,到桥东区地税局缴费,缴费后持地税局开具的《完税单》和《缴费通知单》用《养老保险手册》返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登记缴费情况。《完税单》由缴费人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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