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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恶意打假该怎么办

2021-04-27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1、复查一下是否属于自己产品或者广告的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问题

经过问题复查之后,发现结果如果不是自己产品和广告的问题,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即可;对于无理纠缠的个别用户可以上报平台协调,或者不予理会,直接回绝赔偿要求。

如果复查结果是自家产品或广告的问题,那么就要制定应对策略,想法设法减少店里或公司的损失,但这不代表完全拒绝消费者的合理索赔要求。比如进行退货退款、赠送优惠券等消费者合理的要求,店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退货退款。

另外如果是存在问题的,问题有多严重,是可以和消费者私下协商赔偿的程度,还是必须及时预防被监管局行政处罚的程度,负责人需要及时确认好问题情况,弄清楚了问题的严重程度就可以从容的制定应对策略,为减少损失做好准备。

2、积极应对本公司或本店的产品和广告存在的问题

很多商家遇到了消费者的投诉或者职业打假人的举报甚至是起诉,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乱出各种手段,就是非常极端性的攻击报复投诉举报人,这其实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曾经有商家对于投诉人电话一直狂轰滥炸,但这其实对于解决问题一点帮助都没有。

只有企业、商家能够清醒的认识到事情的轻重型,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才能真正的给自己减少麻烦、减少赔偿、减少名誉损失。而那些无论是谩骂对方的,或者是恶意拖延的,甚至是恶意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最终的结果都是赔偿不仅没有减少,还额外的被工商局、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局行政处罚,严重的甚至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3、培养法律法规技术能手,或者和专业机构合作

如果是产品非常多的厂家或者商家,想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可以直接通过招聘或者就培养内部人员,有了自己的技术员工以后就可以更方便的处理自己的产品问题了,而且对于提前预防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例如商家在进货的时候,就可以预先审查一下产品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对于有违规问题的产品不予上架然后直接退货即可。

一、打假药监局如何处罚

需要赔偿损失,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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