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规定主要下面三条:1.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不能延长。2.一审普通程序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于一审案件,双方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未提出上诉,则判决生效。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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