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的证据要求和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在提交仲裁申请时需提供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据。开庭时,双方需质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证据的缺失可能导致败诉风险。在收集证据时,需注意录音证据的文字材料、证人出庭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的提交,以及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等事项。对于电子类证据,可提供公证法律文书或操作演示。劳动仲裁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通常在提交申请书时,同时递交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开庭,证据资料是要全部交上去的。
一、一般在仲裁庭开庭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的。
二、在开庭阶段,证据是很关键的,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劳动仲裁收集证据要注意的问题: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结语
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交申请书时需同时递交证据材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详细列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在开庭阶段,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将受到质证。因此,劳动仲裁收集证据时需注意细节,如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需提交光盘及书面文字材料;含证人证言的材料,需提交证人出庭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的证据应与原件核对无误,电子类证据可提供公证法律文书或操作演示。合理准备和提交证据将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降低败诉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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