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与饭店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消协投诉,在消协的主持下协商;如果均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腹泻是饭店的食物引起的。如果证明了上述因果关系,则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条之规定要求饭店赔偿。
还可以向食品卫生部门举报该饭店,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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