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一个企业正常流程如下:
1、提交有关开户证明。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向银行提交拨款的财政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必须向银行提交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
2、填写申请书。申请开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及级别、上级主管部门、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地址、电话、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生产经营范围等,都需要填写并由单位盖章后交给银行审查;
3、填写印鉴卡片,银行编发帐号即为企业帐户代号。
设立公司的主要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的开办建议按照上述流程来进行申请,提前准备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去当地的工商局等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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