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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可以不同意调解吗

2024-03-30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离婚诉讼不可以不同意调解,庭前调解是夫妻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法院在调解过程中确认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的,那么法院应当准予夫妻二人离婚。

一、家庭暴力离婚有哪些法律法规

家庭暴力离婚法律法规具体如下:家庭暴力诉讼离婚程序有: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向法院递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二、起诉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诉前调解,法院调解离婚的成功的,会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2、庭前调解,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3、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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