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团员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继续上学的团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录取学校的相应团组织;毕业后走向社会的团员,要按照实际毕业去向,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或乡镇街道团组织;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团员档案是团员身份认证、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依据,但不一定要和组织关系去向保持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八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