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赠与协议需分情况考虑:
1、房屋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
2、但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一、办理房屋公证流程:
1、申请。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点或事实发生地点向公证人申请认证;
2、受理。如果满足公证要求,公证人将接受公证申请;
3、审查。公证处接受公证请求后,需要根据认证规则对不同的认证项目进行单独检查;
4、颁发公证书。在审查了满足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要求的申请要素之后,公证处将在受理之日起在指定时间内向双方签发公证证书。
二、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7、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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