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借名人为真正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处分登记于出名人名下的房屋2、借名人可通过举证其为真正权利人,而请求出名人将房屋移转登记给借名人3、认定真正权利人的依据主要有:房屋产权证书保管情况、房屋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的支付凭证、长期控制和占有房屋的事实等4、在借名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形,借名人既可请求出名人下,房屋过户自己名下,继而再登记第三人名下,也可以让出名人直接转移登记给第三人5、在借名购房中,涉及双重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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