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应解除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协议的条件有: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可以解除;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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