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维护国家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三、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四、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六、依照法律纳税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理(见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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