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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的几种常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2022-10-0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是对于房屋的归属无法明确导致离婚时房产不能及时分割。处理办法有: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怎么分割房产

双方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分割;对房屋权属没有约定的,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婚房的投资情况和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确定。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前财产,付清全部房款,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于一方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归一人所有。

二、法院适用合法离婚要求执行房产能否判出房子

需要分情况分析:

1、一方婚前付清全款的情况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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