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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是否算劳动仲裁

2022-06-04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社保缴费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保费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也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4条将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纳入了人社部门监督检查范围。虽然第77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第3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上述规定对人社部门和仲裁机构处理涉及《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分工,申报缴纳社保费的争议没有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只能通过人社部门和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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