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是不是真的能免责,主要看合同免责条款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符合的就不能免责。
一、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无效的免责条款如何认定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免责条款可以认定为是无效的: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三、口头承诺免责与提前告知谁的责任大
口头约定免责后出事一般是不用负责任的,但是口头约定免责无效的除外。免责条款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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