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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没有按印的合同起法律效力吗

2024-04-17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民法典规定,合同签字、盖章或按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没按手印光签字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后果的无效合同不做处理,对于已交付财产的合同当事人享有返还请求权,恶意串通损害利益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没有按印的合同起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中规定,合同签字、盖章或按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没按手印光签字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如何处理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如双方都属故意,则双方都无权要求返还财产,应追缴双方已付给对方或约定付给对方而尚未给对方的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或根据有关法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合同签字、盖章或按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未按手印的合同也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书面形式包括各种书面载体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合同成立后即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若合同被确认无效,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对于已交付财产,当事人有权返还或追缴,恶意串通损害利益的财产将归国家所有。双方故意的情况下,财产将没收上缴国库或根据法规处以罚款,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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