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合并吸收其余公司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的,视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该由各方合并公司签署合并协议,并出具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公司需要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需要在三十之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是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对应担保的。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将由合并之后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