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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提出伤残鉴定

2021-08-01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伤残鉴定流程是首先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接着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一、交通事故办理人身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

交通事故办理人身伤残评定的流程是:

1、需要被评定人需要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外加损伤初期CT、X片及诊断还有治疗终结后的对应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需要携带评定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及户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如果因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假如治疗尚未结束的情况,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需要在申请书中说明具体的情况;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相关检查外加缴纳规定缴纳的评定费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需要当事人自行选择。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该有出院诊断的证明。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如何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三、申请鉴定工伤等级所需哪些材料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1、《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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