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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了要办结婚证怎么办

2020-12-07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再婚办结婚证离婚证丢失,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离婚证或者出具离婚证明文件。离婚后,当事人户口簿上已经变更婚姻状况为离婚,再婚时,是不需要出示离婚证的。如果当事人一直没有变更过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可以申请补办。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一、没有结婚证可不可以离婚

没有结婚证不可以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即使是诉讼离婚也要携带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如果离婚证丢失,想要协议离婚,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想要诉讼离婚,可以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之后起诉。

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没有结婚证的二人,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离婚:

1、如果是丢失结婚证的,补办结婚证之后就可以离婚;

2、如果本来就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并且二人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存在事实婚姻,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

3、如果二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存在事实婚姻,并且在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但是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离婚后复婚算二婚吗?

离婚后复婚是算二婚的。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与再婚是不同的,再婚是指已离婚或丧偶者再次结婚。再婚必须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否则再次结婚则构成重婚。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三、补办结婚证的手续

(一)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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