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患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老人住房并维修;耕种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归老人所有。需要赡养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如发生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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