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后宅基地的处理需要考虑具体情况。根据我国“房地一体”原则,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并非由集体经济组织立即收回,而是可以继续使用。对于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情况,非农业户口居民需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而如果房屋破损或不存在,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但子女不能继承。如果房屋拆除或坍塌后没有批准重建,土地使用权才会被收回。
法律分析
关于农转非后宅基地是否会收回,具体情况需要考虑。根据我国“房地一体”原则,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并不是由集体经济组织马上收回。
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存集体所有,农民只具有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建筑归农民所有,“房地一体”的原则认为房屋与土地是一个整体,所以,在房屋没有坍塌之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归农民所有,尽管现在的身份不是农民了。
二、农转非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规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1.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也就是说非农业户口居民没有转让或赠与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发生变更,一样可以确认他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直到房屋拆除或者坍塌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才由集体收回。
2、房屋产权发生变化,非农业户口居民把房屋转让或赠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此时房屋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三、农转非后宅基地上的房子归属
我们知道在农村,如果是农村户口,宅基地虽然是属于村集体的,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却是属于农民朋友自己所有。我国的土地法规也规定:“地随人走”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房子是属于农民朋友的,那么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归农民朋友所有。但是如果房屋是破损的或者干脆不存在了,那么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但是宅基地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当持有房屋的农户其子女,把户口迁出农村到其他地区后,如果以后父母去世了,房屋及房屋产生的一些收益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的,不过对于宅基地来说是不能继承的,而且由于其子女并不是农村户口,所以对于继承的房屋是不能进行翻修和新建的。只能是等到房屋慢慢破损倒塌后,由村集体收回。
拓展延伸
农转非是指将农村居民的宅基地转为城市居民住宅用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宅基地处理规定,以保证双方的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转非后宅基地处理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1. 土地权属转移:农转非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转移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发生改变。
2. 用地规划:农转非后,应按照规划要求,将宅基地安排为住宅用地,并符合城市建设规划。
3. 审批程序:农转非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土地审批、规划审批等。
4. 土地补偿:对于因农转非而导致的土地损失,相关部门应依法给予补偿。
5. 登记管理:农转非后,土地使用权应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管理,以便进行后续管理。
6.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农转非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转非是农村居民将宅基地转为城市居民住宅用地的一种方式,需要遵循一定的处理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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