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正常辞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离职。试用期则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到期后,你可以立即离职,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补偿金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延伸
提前通知雇主七天的辞职意向
尊敬的雇主,
我希望通过此信向您提前通知,我有意在未来的七天内辞去目前在贵公司的职位。这个决定并非轻率,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我认为这是对我个人和职业发展的最佳选择。
在我加入贵公司期间,我一直受到了您和整个团队的支持和指导,我非常感激这段宝贵的经历。然而,经过细致的思考和自我评估,我认识到我需要追求新的挑战和机会,以进一步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承诺,在这七天的过渡期内,我会尽最大努力完成手头的工作,并确保将工作交接给合适的人员,以确保贵公司的运作不受影响。我也愿意提供任何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便顺利过渡到新的人员。
再次感谢您和整个团队对我的支持和理解。我对贵公司的成就感到骄傲,并衷心祝愿贵公司在未来取得更大的成功。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诚挚地,
[您的名字]
结语
尊敬的雇主,
我在此正式通知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我将提前30天书面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我无需获得贵公司的批准即可离职。在此期间,贵公司有义务结清我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到期后,我有权立即离职,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贵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或未办理离职手续,我将申请劳动仲裁。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诚挚地,
[您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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