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记需要拿离婚证吗离婚后再次结婚的需要有离婚证,但离婚后再婚有以下两种情况:1、一般夫妻离婚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想复婚的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2、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那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二、结婚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1、省内户口迁移第一步:双方携带个人证件到迁出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一则《户籍证明》;第二步:带着开好的户籍证明以及个人证件来到迁入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填写后等待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婚育证明,新人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派出所,如需要即提前办理并携带。第三步:审批通过后,在网上将开好的迁入地的《户口准迁证明》转到迁出地派出所,再将户口转回迁入地即可落户。第四步:落户完成后,迁出一方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将身份证上的地址与落户地址保持一致。【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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