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嫁出去的女儿该不该养父母
1、嫁出去的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女儿出嫁户口迁走了还有继承权吗
女儿出嫁户口迁走了,还有继承权。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都是法定第-顺序继承人,不管子女是否婚嫁,户口是否迁出,男女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同-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
按法定继承的,遗产一般平均分,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顺序:配偶、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过,女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会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女儿有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杨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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