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有价凭证、远期汇票,是指存款人通过向开立了存款账户的承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保证在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经银行审核通过后形成的一种有价凭证。简单的来说,就是甲乙两家公司达成交易协议后,甲公司向开立了存款账户的开户行申请出具承兑汇票。在银行审核通过后,甲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从而完成交易,并承诺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款项。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也就是承兑汇票的期限,这一般是由交易双方协商结果而定的。但根据银行相关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2013.2.1开具的承兑汇票,必须在2013.7.31前承兑支付。其中在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前十天内,也就是2013.7.21,银行则会提示存款人进行承兑汇票操作。
一、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什么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式。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了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是: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此汇票,则背书人对在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以后取得票据的权利人不承担义务。这种做法就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保护了当事人的意思。
二、贴现业务流程
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3、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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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
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
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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