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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不注销户口本对以后有影响吗

2022-02-12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意见:人死后需注销户口本,如有养老保险待遇需及时办理,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领取社会保险金的欺诈行为将受到退回骗取金额和罚款的处罚。办理死亡注销户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等材料,无法提供死亡证明需附加其他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人已经去世了,对他没有什么坏处了。但是人死亡后必须及时进行注销户口本,如果死亡人有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及时进行办理,否则如果继续领取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关于领取社会保险金的处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办理注销户口本的规定:一、条件:(一)公民死亡,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二、申请材料:(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收取以下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属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2.死亡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以申报人书面说明及签名确认的人口信息单代替);

3.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死亡鉴定证明或人民死刑判决书或死亡宣告判决书等)(复印件,核验原件)。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除1.2项规定材料外,还需收取以下材料:

1、申报人填写的《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申报表》(见附件);

2、本市火化的,收取火化证或市殡仪馆出具的火化或骨灰存放证明;市外死亡的,收取死亡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结语

及时注销已故人士的户口,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必要步骤。同时,对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逝者,必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将被要求退回骗取的金额,并处以两倍至五倍不等的罚款。办理注销户口本的条件包括公民的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等。申请材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死者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相应的死亡证明。如果无法提供死亡证明,还需要填写《注销死亡人员户口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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