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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取保候审的法院与检察院的区别

2020-11-06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案件提起公诉,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手续由检察院办理。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案件移送检察院是为了提起公诉,那么在符合取保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手续就由检察院办理。

拓展延伸

法院与检察院在办理取保候审方面的职责区分

法院与检察院在办理取保候审方面的职责区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申请进行审理,以确定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其次,法院会对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不会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检察院则负责对取保候审案件进行监督,确保法院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提出抗诉。此外,检察院还会参与取保候审期间的调查工作,收集证据,以便在后续的审判中提供支持。综上所述,法院和检察院在办理取保候审方面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在符合取保条件下,取保候审手续由检察院办理。法院和检察院在取保候审方面担负不同职责,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权益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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