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沪深上市公司的股份中,国家不一定持股,而且不占主要地位。绝大多数的企业是民营企业。这些就不是国家持股了,也就是说第一大股东是民间资本,可以是自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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