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减刑后的毒品犯罪者可以根据法律程序申请权利恢复。但是,恢复的权利并不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公务员录用和晋升等政治权利。法律还规定了一系列申请条件和程序,例如犯罪记录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申请表格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七十三条 减刑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法失去的个人权利,可以根据法律程序申请恢复。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判决变更或者撤销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恢复政治权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名誉、修复荣誉案件司法解释〉的解释》 第三条 “依法失去的个人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公务员录用和晋升等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恢复被剥夺选举权、被选举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恢复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条件和程序,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本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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