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基于其与经营者订立的消费者合同,消费者选择合同之诉来维权,应当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合同法性质。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先当场或事后找商店进行交涉,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表明态度,并在商店承认事实的前提下,提出具体合理要求,促使纠纷能及时解决。2、请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解决。市、区(县)消费者委员会均可,最好向争议发生地的区(县)消委会投诉为宜。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也可以向有关工商、物价、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这些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自己的业务职责范围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5、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