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后,中院判决结果存在以下几种可能:发回重审;认为事实认定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或者判决有不当的,可直接改判;认为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和判决也无不当的,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