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是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内夫妻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夫妻双方订立了财产协议,这样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则属于个人财产。
一、离婚时父母借钱给子女买房怎么办?
第一种情况,父母婚前买房:
父母在婚前买房,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在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属于婚前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是婚前个人财产。
父母在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
第二种情况,父母婚后买房:
父母在婚后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根据现行法院的绝大多数判例,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时如果明确表示为赠与的,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时没有明确表示为赠与的,该出资视为借款,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偿还。
父母在婚后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在婚后买房只付首付的,该房产还贷的部分与房屋自然增值的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
夫妻婚前买房离婚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分配:
1、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支付房款和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由于某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屋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产权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登记,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共同偿还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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