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范围,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装修费等。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装修费、拆房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助费、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解读
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指在进行房屋拆迁时,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这些补偿政策旨在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机会。具体而言,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包括房屋补偿标准、货币补偿、安置房分配、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用等方面的内容。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情况和拆迁政策要求,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进行审核,最终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安置安居的安排。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解读有助于被拆迁人了解自身权益,确保其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结语
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基地补偿费、装修费、搬迁费等多项补偿。同时,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进一步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了解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解读,对被拆迁人来说至关重要,确保其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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