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签订三方协议携带身份证件等,一般来说,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2、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三方协议的约定,毕业生可在学校的帮助下,追究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即使是意向性协议,也不应签署多份。原因在于,意向性协议中,往往有不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违约方将有可能据此被追究违约责任;
3、另外,毕业生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写入备注栏。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而该份劳动合同一般会向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双方形成劳动关系的依据。
三方协议签订流程:
1、毕业生从院系就业办领取三方协议;
2、由用人单位填写甲方部分,并盖章。学生需关注就业协议的条款以及补充条款,特别是薪酬待遇和违约金等;毕业生将本人签署意见和姓名后的协议书交送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并签署同意接收该毕业生的文字意见,并签字盖章。如果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则还需要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予以批准认可;用人单位如将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实行托管,则需在人才交流中心签字、盖章或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档案;
3、由学生填写乙方部分,并签名;毕业生填写。协议书(一式三份,即毕业生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学校留存一份;领到协议书后,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协议书上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最后在应聘意见栏签署自己同意到选定单位工作的意愿,同时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4、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填写完毕后,将三份协议返回学校,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取得协议乙方联后,登录就业网,提交去向,上传协议照片。
综上所述,签订三方协议携带身份证件等,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一种意向性的协议,这样的一种意向性协议实际上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并不能够代替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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