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二次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拆迁之后,在新的安置地建设的房屋再次遇到拆迁,这种情况,就按照正常的拆迁来进行安置补偿即可。还有一种是,在农村拥有两套房子,两套房子先后遇到拆迁。这种情况下要界定被拆迁人对两套房子是否都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如果都是合法建设或者合法所得,应当正常进行拆迁补偿,如果有一处房屋属于一户多宅,则其中一套房屋可能无法获得补偿安置。二次拆迁补偿问题比较复杂,建议遇到这种问题,最好咨询咱们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
一、动迁房如何去办房产证
(一)动迁房应该按照如下程序去办房产证:
1、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
2、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3、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
(二)动迁房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三)动迁房去办房产证时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共维基金发票办证联;其他必要资料。
二、动迁房补偿的具体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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