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2020-11-14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要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

1、股东私自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权转让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内部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