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如何
1、犯罪分子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既遂的,我国人民机构对其进行判刑处罚的具体标准包括:
(1)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两罪的犯罪构成基本相同,只是在犯罪客观方面存在差别。本罪的犯罪对象具有不同于后者的特殊性。
(1)产品所不符合的是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标准,而非一般的质量标准;
(2)其犯罪对象是诸如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器具等本身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要求的特殊产品。而后者的犯罪对象则范围广泛得多。
2、在客观方面,两罪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本罪为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而后者则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