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在成立清算组之前,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的事情。成立清算组后的一个星期内,清算组要把公司清算司法介入等事情,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给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和开户银行,跟国有资产有关的,还要通知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好后,清算组需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定出清算方案,并报法院进行确认。
一、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怎么终结
依据清算发生的原因不同,公司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其中解散清算是公司在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情况下因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算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但是,出于提高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的考虑,在强制清算中遇到资不抵债的状态时,可以通过协定机制避免转向破产清算程序。如此也引申出解散清算的前提之一,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公司应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同时为了保护利益相关方,规定如出现清算义务人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遇到拖延清算、违法清算清算障碍时,债权人及股东可以通过申请公权力介入来实施清算。
二、清算组能提出破产申请吗
清算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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