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租赁给乙方。被租房屋为__间。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年, 从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__年租金总额: 元。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
租金交付方式:每年度前交清年度租金。
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甲方缴纳,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 % 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并为乙方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提供所需的证件。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4.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十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 %的经济损失。
5.租赁期满.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6.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
8.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 %罚款。
十.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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