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征收中,在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未腾空交拆房屋、不符合申请司法强拆或申请未批准等情形下,行政机关会动用行政权强拆房屋。强拆案件涉及利益重大、矛盾尖锐,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司法审查的难点。强拆案件行为合法与否的实体裁判并不难,难在法院能否确认强拆无效、怎么理解强拆的内容、如何认定适格的被告、强拆案件起诉期限如何适用等程序和事实认定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违法建设强拆交织混合进行,强拆行为作出主体多元复杂,发生的强拆纠纷最为典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六条 第三款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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