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需要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步骤如下:
1、先告知当地公安机关,当然也可以在媒体声明原先的身份证丢失作废,此举一般没有硬性要求;
2、到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出示户口薄,待窗口经办人员核准确认之后,即可拍照进入补办程序,或者也可以带在照相馆所拍的身份证照
3、补办时,必须要照片,如果原来是第二代身份证,并且在当地派出所有照片的话就直接提取照片然后交手续费即可办理;
4、如果在外地回不了家,就要到照相馆照相片身份证专用的照片,然后邮寄回去,让家人带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5、一般需要3个月就可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章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章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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