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部分赔偿后,原告人是否可以再次要求其赔偿剩余部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原告人在起诉时未请求全部赔偿或者在诉讼中主张的赔偿数额不足,原告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原告人已经请求全部赔偿,并且已经获得了部分赔偿,那么在没有新的证据或事实发生的情况下,原告人不能再次要求被告人赔偿剩余部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部分赔偿的,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后,当事人不得再就该部分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赔偿事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一方不得请求对方再次履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选择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全部或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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