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补领身份证程序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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