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违法行为时,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得、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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