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江苏省十级伤残赔偿项目: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鉴定费。九、十级残疾赔偿金。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十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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